福建省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作战类装备采购项目三(第五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漳州市芗城区金星路62号大舟创业园综合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作战类装备采购项目三(第五次)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